腾冲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中和镇樊家营大箐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云南省  腾冲市  建筑石料  灰岩矿  采矿权

2025-02-15 1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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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中和镇樊家营大箐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发布时间:2025-02-14| 公告部门: 腾冲市自然资源局 | 【大 中 小】【打印】【关闭】

(公告文号:腾自然资矿告字〔2025〕1号)

腾冲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中和镇樊家营 大箐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腾自然资矿告字〔2025〕1号)

一、出让人

名称:腾冲市自然资源局

场所:腾冲市腾越镇上绮罗社区邮电小区196号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腾冲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场所:腾冲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四楼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腾冲市中和镇樊家营大箐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开采矿种:建筑石料用灰岩   

地理位置:腾冲市中和镇樊家营村

面积:0.1733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序号

X

Y

1

2778270.24

33439209.63

2

2778250.30

33438983.51

3

2778447.89

33438822.23

4

2778582.61

33438893.97

5

2778612.09

33439439.68

6

2778453.77

33439491.44

*

1860

1600

资源储量:推断资源量704.8万吨(260.00万立方米)

开采标高: 1860米至 1600米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已编制开发利用方案,设计可采矿石资源储量620.1万吨,设计开采规模100万吨/年,矿山服务年限6.2年,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竞得人须按要求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并按照绿色矿山标准建设,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等相关工作。

拟出让年限:6年   

起始价:896.20万元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一)凡在腾冲市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均可申请竞买(腾冲市以外的公司如参与竞买,需在腾冲市内先行注册相关公司),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竞买人未被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矿业权人异常名录”、“矿业权人严重违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 (二)竞买申请人须承诺,竞买人已充分了解本次挂牌出让公告提示的风险,并接收本公告规定的竞得人的义务条件。 (三)未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义务的矿山企业不得参加竞买。(四)本次挂牌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挂牌

挂牌时间:2025年03月14日—2025年03月28日     

网上地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至腾冲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领取。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5年02月13日—2025年03月13日

申请报名方式:意向竞买人通过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homePage),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进入“办事指南”下载专区下载查看《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矿业权系统竞买人操作手册》,按手册说明进行报名。具体系统报名事宜可咨询腾冲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扫描件(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二)资料真实性承诺书;(三)采矿权竞买承诺书;(四)“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五)竞买登记表;(六))竞买申请书。(资料模版详见附件)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腾冲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和腾冲市自然资源局将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审查竞买人资格,申请人可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进行查看。

八、风险提示

矿产资源开采具有投资风险性,存在不可抗力和政策变化,竞买人应充分了解和考虑,慎重决策。 (一)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采矿权现状及所列条件,提交竞买申请书将视同对本次出让采矿权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二)拟出让矿区范围已完成的《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以及对原采矿权和其他权利人的评估报告等均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出具,并由主管部门组织评审备案,但有关矿体的规模、形态、储量、品位等可能与实际开采有差距,存在不可预见的风险。对此,竞买申请人应知悉并自行评估和承担风险。有意竞买者可以自行到矿区现场踏勘,出让人不统一安排现场踏勘。 (三)本次出让是竞得人在矿区范围内依法开采矿产资源的权利,不包括矿区范围内土地、林业等其它资源及地面附着物、建(构)筑物等。竞得人对出让范围所涉及的土地、林木、青苗、道路使用、用电、用水、搬迁等问题需做充分了解掌握,并自行协商解决,费用自行承担。本次出让的采矿权,开采该矿产资源除《采矿许可证》以外的其它行政许可和相关手续由采矿权竞得人按相关规定自行申请办理,费用自行承担。 (四)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后,按要求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并取得环保部门的批复文件后方可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编制上述报告和申请资料的相关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五)采矿权竞得人在矿山建设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涉及土地、山林、道路、安全、环保、水土保持、文物保护等事项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发生的费用由竞得人负责。 (六)采矿权人生产过程中,应对照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方案,按“边开采、边治理”的要求开展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及土地复垦工作。竞得人要按照相应的绿色矿山标准和规范开展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正常开采之日起2年内完成绿色矿山建设。 (七)矿产资源规划或产业政策调整对开采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地质灾害防治、环境保护要求对特定采矿方法的限制。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对出让的采矿权存在异议的,应在挂牌截止前以书面方式向腾冲市自然资源局提出;对出让交易程序存有异议的,应在挂牌截止前以书面方式向腾冲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提出。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参与本次采矿权出让竞买,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竞得人违约,将取消竞得人资格,在自然资源部、腾冲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腾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公告,按照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要求,对失信主体信息进行记录、管理、公开,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 (一)竞买人之间串通报价,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二)竞买人弄虚作假,骗取交易资格或竞得的; (三)竞得人拒绝签订《采矿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逾期不签订或拒绝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的;(四)竞得人未按约定的时间付清约定的采矿权出让收益或其他相关费用的; (五)向主管部门或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违法违规等不正当手段竞得的;(六)资质复核不合格等其他依法应当认定为违约的情形。 (七)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失信行为。

十一、其他内容

本次采矿权出让成交价仅为采矿权出让收益金,不包括采矿权挂牌出让前期工作费用。竞得人在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前,还应支付矿权挂牌出让前期工作费用(含矿区范围1:2000实地测量图、勘查报告、开发利用方案、出让收益评估报告)共计人民币¥839500.00元(捌拾叁万玖仟伍佰元整)。 竞买保证金缴纳(1)截止时间:报名时间截止前,保证金应到达指定银行账户(以到达收款银行时间为准),并完成保证金确认(绑定)。 (2)保证金金额:报名时缴纳保证金人民币人民币壹佰捌拾万元整(¥:1800000.00)。(3)收款账户信息开户名称:腾冲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开户银行:云南腾冲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 号:2300012751433012联系电话:0875-5155289 0875-5187873(传真) (4)意向竞买人缴纳保证金银行账户名称必须与报名单位名称一致,意向竞买人缴纳保证金必须一次性足额缴纳,缴纳金额必须与出让公告要求的保证金金额一致。 (5)挂牌结束后,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30天内缴清采矿权出让收益并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方可退还竞买保证金。其他竞买人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挂牌结束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6)若竞得人反悔或无故退出,所交保证金概不退还。


本公告在腾冲市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腾冲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腾冲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0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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