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河县建筑用砂岩采矿权挂牌出让成交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25-02-10| 公示部门: 夏河县自然资源局 | 【大 中 小】【打印】【关闭】

甘肃省夏河县博拉镇奇尼沟建筑用砂岩采矿权采矿权出让成交结果公示
(公示文号:甘南公资成交公示KY[2024]0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及《甘肃省矿业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和诚信原则,于2025年1月23日挂牌出让了甘肃省夏河县博拉镇奇尼沟建筑用砂岩采矿权。
一、中标人/竞得人
名称:夏河县新盛矿业有限公司
场所: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夏河县拉卜楞镇河南村统办楼3楼301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23027MADKL1268E
二、成交时间、地点
时间: 2025年01月23日
地点:甘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成交采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甘肃省夏河县博拉镇奇尼沟建筑用砂岩采矿权
开采矿种:建筑用砂
地理位置:位于甘南州夏河县博拉镇奇尼沟附近,行政归属夏河县博拉镇强盖昂村.
面积:0.1217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拐点
X (起标高)
Y (止标高)
矿体标识
面积标识
1
3851548.402
34583102.087


2
3851369.563
34583405.106


3
3851023.454
34583119.979


4
3851097.408
34583008.008


5
3851164.887
34583020.800


6
3851338.640
34582980.508


*
3213m
3066m


资源储量:344万立方米
开采标高: 3213米至 3066米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新建矿山未开发利用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根据财建[2017]638号文件《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 环境保护部关于取消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的指导意见》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采矿权后,应承担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责任,按照《矿产资源开发与恢复治理方案》,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义务。通过建立基金的方式,筹集治理恢复资金,按照相关规定设立基金账户,单独反映基金提取情况。并与夏河县自然资源局签订《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责任书》和《矿区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责任书》,进一步做好矿区生态环境治理恢复的协调工作,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边开采,边治理”依法履行矿区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义务,并严格按照非金属矿行业绿色矿山建设标准编制绿色矿山建设方案,落实绿色矿山建设措施,矿山正式投产一年内通过绿色矿山核查验收。
拟出让年限:6年 含基建期1年
起始价:810万元

四、采矿权成交价及缴纳时间、方式
成交价:815万元
缴纳时间:2025年02月27日
缴纳方式:一次性缴纳
五、申请办理采矿登记的时限
10个工作日
六、对公示内容提出异议的方式及途径
公示时间:2025年02月10日至2025年02月21日
夏河县自然资源局联系电话:0941-7121522
七、其他内容
如有异议,请联系夏河县自然资源局,联系电话:0941-7121522
本公告在 夏河县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甘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夏河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0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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